为保障兴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持续稳定运行,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整体效能,自11月14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组织生态科、执法队、监测分站,对辖区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开展专项巡查监管。
此次巡查覆盖8个乡镇10个行政村,截至11月21日,已实现全市14处农村污水处理设备巡查监管全覆盖。巡查采取“运行监察+出水水质监测”双轨模式,重点核查设施运行台账、加药记录、“一站一策”落实情况及信息公示牌规范设置等内容,通过现场检查、水质抽样监测、问题交办整改等举措,进一步压实乡镇政府运维主体责任,构建“常态化监管、闭环式整改”工作机制。
下一步,兴城分局将持续强化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全流程监管,健全长效运维管理体系,推动设施稳定达标排放,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