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人。我2023年12月6日在本地发生了交通事故,我骑电动车在人行道行使,被医疗右拐车辆别倒置双膝跪地,导致左腿内侧半月板体部后角撕裂1~11,在龙口市人民医院行使磁共振发现关节损害,医生其时告诉我保存医治就行,可是第二天又打电话告诉我手术医治,我在家休养了6天后,由于饮食让我手术,所以6天后我挑选到上级烟台山医院问诊,医生说手术作用好 ,动了手术,在手术半途,由于该院没有依照关节镜手术标准操作,将我的大腿违规拿到床下手术(由于小手术,膝盖部分麻醉),手术半途关节镜在关节腔内的情况下大腿被无看护经历的实习生失手滑落包里坠地,导致关节渠道全体坍塌,前穿插韧带断了、内侧半月板桶柄状贯穿性撕裂、外侧半月板前角后角11损害、胫骨骨折塌髌骨损害、为了掩盖医疗事故,术中未奉告做了前穿插韧带重建术、商讨除了胫骨面缘处整条软骨、股骨内侧髁入股撕裂伤、留传此处软骨碎片一个至今在关节内,过往手术院方直接假造篡改了一切医疗文书,我下面那个找个北京的律师,不知贵所能否署理, 我手里有充沛的依据能够证明医院违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我的电线咨询